案件审理:
判决雇员和雇佣公司
承担连带赔偿责任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;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,最终法院判决 ,存在重大过失。
法官说法 :
雇员行为存在重大过失
自己也要承担责任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九条规定: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,
一天 ,陈某在非指定区域占道经营,由赵某和雇佣赵某的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。导致陈某受伤住院 。
对此 ,应当注意工作方式,但其处理工作事务时,所有责任都会由雇主承担 。致使陈某遭受侵害 ,但是赵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,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,
本案中,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主要工作为清理占道经营 ,故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处置欠妥 ,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 ,陈某将赵某及赵某所在公司诉至法院 ,赵某上前劝离陈某,请求赔偿。
综合上述情况 ,如果雇员的行为存在主观恶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,故作为雇主的公司应该承担责任。职责为维护市场管理秩序,应该由雇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赵某在履职过程中虽无主观恶意,